邢台技师学院招生就业政策问答100题
1、问:你院招生的报名时间?
答:我院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报名,考生只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学院报名。
2、问:你院办学有何特色?
答:我院紧紧围绕市场依托企业办学,通过校企联合,积极开展“订单”培训,我院根据企业需求,结合企业
生产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组织教学。我院特别注重实习教学,实习教学和理论教学之比为1:1,其毕
业生有很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兴趣和自身条件选学、跨学专业,经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的职
业资格证书,实现“一专多能”。
3、问:你院的性质是什么?
答:我院是国家劳动部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培养能够掌握现代管理和生产技术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具有技师、高级、中级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
4、问: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我院紧紧围绕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设置专业、组织招生,主要招收省内外应、往届初中、高中、中
专、技校毕业生及在职职工。
5、问:新生入学有何条件?
答: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问:你院的收费如何?
答:我院收费按照省、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2500—4000元,书费按书的定价收取,住宿费:
350元/年。
7、问:毕业生就业安置如何?
答:学院依托邢台及周边地区建立了稳固的实习和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历年来毕业生就
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我院每年组织用人单位来校召开 “双选会”,用人单位挑选学生的同时,学生也可
自主挑选单位,每年毕业生供不应求。
8、问:你院毕业生待遇如何?
答:按省政府(冀政[2005]14号)文件规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升学就业等方
面,分别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
9、问:你院毕业生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后享受何待遇?
答:学生毕业颁发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按省政府规定“在企业工作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应享受助理工
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有关待遇,并享受相应津贴”。
10、问: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
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11、问:新生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初中起点学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并由考生本人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登记报名;高中起点学生,
需持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中职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由本人到招生办
公室报名。
12、问:技工类院校的办学层次有哪些?
答:技工类院校分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三个办学层次,分别培养初、中、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
13、问:你院与其他职业院校相比有何优势?
答:1、政府办学,教育经费有保障,我院是一所以技师,高、中级技工教育为主,集中、高等学历教育和成人
职业技术培训等为一体,并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职能的综合型、多功能的技师学院。已被劳动部授予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质量高,学院教学设备齐全,技能训练手段先进,
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
14、问: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是否给予奖励?
答: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15、问: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如何?
答:我院始终将毕业生推荐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还专门成立就业处,有专人负责与用人单位常年
联系、交流、沟通,已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形成了广泛稳定的就业渠道。学院教学质量高,
具有鲜明特色,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求,学生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较大的专业发展潜能,学生毕业后就业
前景好,连续多年毕业生供不应求。。
16、问:学院中级班学生毕业后是否可继续深造?
答:可以。如毕业时学生成绩优异、专业对口,可升入本院相应高级班,学生也可报考对口招生的高等院校。
17、问:学院各校区教学是否一样?
答:一样。统一的教学计划、统一教学组织,学生毕业后由就业处统一推荐就业。
18、问:学院的管理如何?
答:我院采取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进出校门有严格的门卫制度,拥有一支中青年结合、责任心强的专职班
主任、任课教师、学生管理队伍,负责学生全面管理。
19、问:学生毕业时,你院对学生就业有什么承诺?
答:学院承诺学生毕业时,只要为合格毕业生,身体健康,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20、问:你院近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非常重视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从二○○○年至今毕业生推荐就业率为96%以上。毕业生主要安排在
邢台市内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部分学生安排在北京、天津、山东等地的外资和合资企业。截止今年五月
底,二○○八年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已达96%。
21、问:用人单位对你院毕业生的评价如何?
答:用人单位的领导普遍反映我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在各岗位都起到了骨干作
用。比如我院毕业生郭月香现为邢台市媚思嘉美容文化传播机构经理,荣获邢襄技能大奖称号;吴利军市电缆
厂高级技师,荣获市技能大赛第一名、省技能大赛第六名的好成绩;刘志勇荣获华北电力系统钳工比赛一等
奖;孙秋合获"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张海春荣获省青年岗位能手和专业比赛第一名、青年科技十杰之一;赵
文明获"QC"发明成果奖…这类例子很多,不胜枚举。
22、问:市场对你们这类学院毕业生的需求怎样?
答:通过调查发现就业市场需要大批技术工人,而高技能人才更是供不应求。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市场供
求分析信息显示,具有高级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的求职者就业压力明显小于那些具有较低技术等级和职业资格
的劳动者。遗憾的是,只有4%(全国平均比例)的求职者具备高级技术等级资格,这远远低于市场需求,所以高
级技术工人比研究生还走俏。而且有关企业高薪聘请高级技术工人的报道频频见诸有关媒体。例如,深圳市去
年第三次向社会公布当年劳动力指导价位,其中硕士研究生月薪高、中、低指导价分别为5900元、3500元、
2400元;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指导价分别为6000元、4300元、3200元。近年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高
技能人才短缺的现状。全国近四分之一城市高技能人才"断层",国家已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并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我国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有明显增加和提高,以
缓解目前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总之,拥有一技之长,就业就有保障。这从深圳去年失业率统计数据也可看
出,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型人才的失业率为零。
23、问:你院毕业生毕业时可获哪些证书?
答:技师班学生毕业时,可获得省颁发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联办高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参加技师资格鉴定合
格者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享受技师待遇。高技专科班学生毕业时,可获得高级技校毕业证书或河北科技大
学的专科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书。中技班学生毕业时可获
得中技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书。
24、问:你院毕业生能否继续深造?
答:我院中技毕业生在毕业时可进修高级技工、高级技工毕业生在毕业时可进修技师;凡我院应、往届毕业生
在我院进修均可减免学费30%。也可参加高职院校、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并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以及各种形式的成人高考。考试合格,即可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25、问:你院在招生、就业上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1)技师学院招生已纳入全市教育系统统一招生计划,考生可从各级招生办报名,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
注册。
(2)我院毕业生就业实行定向定岗就业、推荐就业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目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左
右。
26、对口升学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27、对口升学班主要考取哪些院校?
答:考取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和河北师范大学等高等职业院校。
28、双学历班的招生对象是什么?双学历指的什么?
答:对象:高中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双学历指学生入学后须参加成人高考,录取后
兼修河北科技大学或河北工程大学课程,经考试合格,发河北科技大学或河北工程大学毕业证和邢台技师学院
毕业证。
29、对口升学班、双学历班学制各几年?
答:对口升学班:春季招生学制一年半,秋季招生学制一年。双学历班:学制三年。
30、对口升学与普通高考相比的优势是什么?毕业后待遇是否一样?
答:优势: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单独命题,相对普通高考试题较简单,录取率高。
河北职业高校:河北省单独命题,相对普通高考试题目较简单,录取率高。
毕业后待遇与普通高考学生毕业后待遇完全一样。
31、问:什么是有效的企业培训?
答:我国的企业培训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培训人力,还是培训方法都存在着不足,为学生传道授业的老
师自身存在经验的缺陷,一部分受过良好的教学训练,如大中专老师,但他们中大都没有受过市场竞争的摔打,
有利论而无实践;另一部分在企业发展中成长起来,见过市场中的大风大浪,有足够的实践经验,但是宏观理
论和教学方法上却火候不足。企业培训一般有两大主流,一是以培训技术、技能为目的,集中于中下层;二是
以培养管理人才为目的,集中于中上层。我国企业培训多是前一种类型,单纯注重技术而忽略心态整合,往往
是治标不治本,处于培训的初级阶段。
32、问:什么是企业职工教育?
答: 1、企业职工要按照企业和岗位的需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参加各类培训。
2、企业职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生产、业务技术骨干,可优先参加培训。
3、企业职工学习毕业(结业)后要服从本单位的安排,以其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本单位服务。
4、企业职工参加连续脱产或半脱产一年以上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学习以及特殊工种培训,必须同本单
位签订书面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
33、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哪些?
答: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34、问:关于企业使用管理的办法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答:1、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2、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
3、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
4、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补充。
5、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
6、完善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
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
一些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35、什么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答: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对我国各种职业名称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每个职业的操作技术标准与要求,并确定国了
各职业家职业资格证书。考取此证书,需要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技能鉴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考试活
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需要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考试,两项考试均合格者,由
劳动行政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在全国通用,并实行国际双边或多边互认。
36、问:国家对招用技术职业从业人员上岗的有何规定?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和《河北
省劳动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违犯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职业工作的,由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
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37、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
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
业)毕业证书;
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可到鉴定中心详细咨询。
38、问: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及报名办法?
答:申请鉴定的人员需提交毕(结)业证书、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需交四张小二寸
近期免冠照片。
凡需认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携带相关证件,到邢台技师学院技能鉴定所
报名,(电话:3169922)。申请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经资格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等级的鉴定。
39:问:收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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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职 业 名 称 |
初级
(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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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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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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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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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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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类 |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焊工、组合机床操作工、企业信息管理师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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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400
|
500
|
540
|
580
|
|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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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铣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装饰装修工、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金属热处理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镗工、鉴定估价师等职业
|
210
|
280
|
360
|
390
|
410
|
|
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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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广告设计人员、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服装设计人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锅炉操作工、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冷作钣金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音响调音员、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大气环境监测工、水环境监测工、化学检验工、计算机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锅炉设备装配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电机装配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动物检疫检验员、贵金属手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涂装工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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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230
|
290
|
330
|
360
|
|
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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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秘书、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体育员、育婴员、钢筋工、架子工、食品检验工、钟表维修工、摩托车维修工、砌筑工、防水工、沼气生产工、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精细木工、手工木工、混凝土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办公设备维修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话务员、冷藏工、照像器材维修工、出版物发行员、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防腐蚀工、纺织纤维检验工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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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70
|
230
|
300
|
330
|
|
5类 |
秘书、公关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物流师、推销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营业员、收银员、保管员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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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50
|
180
|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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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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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报名费5元、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技师评审费160元/人 高级技师评审费3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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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收费文件依据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价行费〔2006〕53号
由于版面所限,大量职业收费未填入此表,详见53号文件 |
40:问:在校学生勤工俭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答: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
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在校学习的学生尚不具备有劳动主体的资格,其勤工俭学期间与用人单
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如社会保险、最低工资等规定。
41:问:到你院学习是否需要入学考试?
答:我院采取的是宽进严出的招生政策,不用参加考试,免试入学
42、问:什么是试用期?
答: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43、问:试用期长短如何掌握?
答: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
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44、问:什么是学徒期?新招工人是否约定学徒期?
答:根据原劳动部劳办发〔1996〕5号文件规定,学徒期是对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
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
限执行。试用期和学徒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45、问: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如何约定见习期与试用期?
答:根据原劳动部劳办发〔1996〕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
原规定执行为期1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46、问: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那些?
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各地的时践,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期限;(2)工作内
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7)社会保
险、福利待遇;(8)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7、问: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期满后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原劳动部劳办发[1995]16号《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
的复函》,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48、问: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可否收取费用?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9、问:为何要获取执业资格证书才能就业?
答:现在社会上的许多职业都设立就业准入制度,只有获取了相关的资格证书才能够上岗。
50、问:什么是毕业生见习制度?
答:见习制度即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
与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实
际工作的毕业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某些特殊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锻炼,可在一年
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生疾病或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
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见习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
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的毕业生,经所在单位决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
半年到一年,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通知毕业生本人。对延长期限届满时仍达不到要求的毕业生,不再延长见习
期,由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一级来定。对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经单位主
管部门批准后,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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